時間:2012-08-29 00:06來源: 作者: 點擊:次
廣州廉租房小區(qū)展示
今年廣州將大規(guī)模一批次推出4675套廉租房,創(chuàng)下有史以來新高。7月24日,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在其官方網站上首度發(fā)布了今年第二批廉租房的申請指引。根據申請指引,這批廉租房源包括白云區(qū)澤德花苑A1-6、F4棟,海珠區(qū)毛紡廠項目,新村項目,天河區(qū)廣氮花園,黃埔區(qū)大田花園共5個項目,并將從明天起接受市民的意向登記。
此次廉租房分配廣州市住房保障辦特別強調,經意向登記及公開搖珠取得入住廉租住房資格后無正當理由放棄入住的家庭,一年內不再安排廉租住房。此外,承租公房或從市場租賃住房用作廉租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入住廉租房后必須騰退原承租的公房、廉租住房。
據悉,本次分配將于10月22日至10月28日進入資格公示、舉報核查階段,10月30日將公布意向登記及資格復核情況,11月2日進行搖珠分配,在明年初將發(fā)放入住通知書并且從2013年1月7日起辦理入住手續(xù)。
根據廣州市國土房管局7月24日公布的指引,本次分配的申請家庭務必于指定時間內到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鎮(zhèn)政府)交表,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共分兩類對象,對象一需于7月26日至8月24日期間交表,對象二需于7月26日至9月21日期間交表。兩類對象分類及條件如下:
2012年7月26日前已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資格且符合實物配租條件的家庭,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以下兩種情形之一:
一是持有2012年《廣州市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廣州市低收入困難家庭證》或《廣州市特困職工證》。
二是烈士遺屬、優(yōu)撫對象、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或離職人員、轉業(yè)復員軍人、孤老、三級以上(含三級)殘疾人等家庭。
2.現(xiàn)無租住廉租住房或現(xiàn)租住市場租賃住房用作廉租住房的。
3.現(xiàn)家庭人均自有產權居住面積不超過6平方米或建筑面積不超過9平方米的。
2012年7月26日~9月21日期間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資格且符合實物配租條件,并持有《廉租住房保障實物配租輪候通知書》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