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1-27 06:37來源: 作者: 點擊:次
1、重力式水泥土墻應通過試驗性施工,并應通過調(diào)整攪拌樁機的提升(下沉)速度、噴漿量以及噴漿、噴氣壓力等施工參數(shù),減小對周邊環(huán)境的影響。施工完成后應檢測墻體連續(xù)性及強度。
2、水泥土攪拌樁機運行過程中,其下部嚴禁站立非工作人員;樁機移動過程中非工作人員不得在其周圍活動,移動路線上不應有障礙物。
3、重力式水泥土墻施工遇有明河、洼地時,應抽水和清淤,并應采用素土回填夯實。在暗浜區(qū)域水泥土攪拌樁應適當提高水泥摻量。
4、、鋼筋或竹筋的插入應在水泥土攪拌樁成樁后及時完成,插入位置和深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5、施工時因故停漿,應在恢復噴漿前,將攪拌機頭提升或下沉0.5m后噴漿攪拌施工。
6、水泥土攪拌樁搭接施工的間隔時間不宜大于24h;當超過24h時,搭接施工時應放慢攪拌速度。若無法搭接或搭接不良,應作冷縫記錄,在搭接處采取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