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蒼南縣人民檢察院向媒體通報,因犯串通投標罪,為首的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其余涉案7人也以相同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經群眾舉報,2011年4月,吳某等人串通投標的行為被當?shù)毓矙C關立案偵查。2012年7月,蒼南縣檢察院對蓄謀串標的吳某、胡某、溫某等3人以及參與串標且情節(jié)較為嚴重的李某、陳某等5名參與串標的建筑公司掛靠人以串通投標罪依法提起公訴,蒼南法院開庭審理后,于日前作出上述判決
據(jù)悉,2008年11月,“蒼南縣龍港體育館、康樂、健身中心”建安工程發(fā)出招標公告,這在當?shù)厥莻規(guī)模較大的工程項目。
經商的蒼南人吳某、溫某和湖北武穴人胡某,認為這項工程有利可圖,就商量參與投標!叭舭凑3绦蛲稑耍袠说母怕屎艿!眳悄程嶙h三人合股,買通其他參與投標的建筑企業(yè)(掛靠人),對工程進行串標,這與溫某和胡某一拍即合。吳某和胡某分別掛靠了3家和4家建筑企業(yè),并報名參與了前期的建造資質審查。
不久后,招標單位對建筑企業(yè)資質進行評審,共有25家建筑單位入圍,取得了投標資格。其中胡某掛靠的建筑公司入圍了3家,吳某掛靠的企業(yè)沒有入圍。
吳某等三人的目標很明確,就是想方設法讓胡某掛靠并入圍的建筑單位中標。他們約定,如果胡某中標,需拿出約4%的中標金額分給吳某和溫某。
為成功串標,吳某等人與其他22家建筑單位(掛靠人)分別聯(lián)系。經協(xié)商、許予好處等手段,有21家建筑入圍單位同意合作,僅一家單位拒絕。
工程定于2009年2月開標。開標前幾天,正值農歷春節(jié),吳某等人開車載著100多萬元現(xiàn)金,給其他入圍建筑單位的掛靠人李某、陳某、錢某、楊某、張某等人挨個發(fā)了紅包。
包括胡某掛靠的3家建筑單位,有權參與競標的25家建筑單位,吳某等人掌控了其中24家。他們從中選出8家,設計了投標書,并向招標單位交付了保證金。
競標當天,那家沒被“掌控”建筑單位沒有參與,開標結果毫無懸念,胡某掛靠的浙江省某建工集團中標了,中標價95979911元。參與投標的22家建筑單位被買通了21家,讓競爭對手成了合作伙伴,結果當然是如愿中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