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億元爛尾工程的幕后真相
蚌埠市位于安徽省的東北部,一座迅速崛起的皖北經(jīng)濟中心,為改變九年未有新的上市公司的被動局面,蚌埠市人民政府在“十二五”開局之年,堅定地提出了“到期末新增上市公司3-5家,資本市場累計直接融資達50億元左右”的目標要求,全市30家成長性較好且有上市意愿的企業(yè)被選入“優(yōu)培計劃”。
位于蚌埠國家級高新技術產(chǎn)業(yè)開發(fā)區(qū)的安徽昊方機電股份有限公司,憑借十幾年的積蓄發(fā)展,2010年12月啟動上市,并被省政府金融辦確定為省級上市后備企業(yè),將“昊方上市”寫入蚌埠市政府工作報告,全市矚目,同時也引來了意外糾結(jié)。
正當昊方機電上市只差“臨門一腳”之時,卻被陷入一起跨越5年之久的施工合同糾紛之中,原本計劃的上市日程被一再耽擱。同時,由這起糾紛而引發(fā)的十億元爛尾工程的幕后真相也浮出水面。
“老億多”:陰陽合同曝光爛尾工程起因
“十一黃金周”剛過,記者即約見昊方機電董事長杜朝暉。談及此案,杜朝暉神情凝重,稱自己是“被動接手億多科技園這個當時讓各方面都頭痛的爛攤子,主動尋求在法律軌道上厘清事實、解決糾紛”。但是,實際發(fā)生的一切,卻超出了昊方公司法律顧問、代理律師孫瀟喆的預料。
2005年9月21日,寧波屹東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與浙江龍門鋼結(jié)構有限公司合資在蚌埠高新區(qū)成立“安徽億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多科技)。億多科技即是計劃總投資高達10億元的億多科技園的投資方。經(jīng)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億多科技擬在億多科技園地塊開建六幢廠房。為此,2005年12月,與浙江廣宏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廣宏)簽署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但在浙江廣宏完成了六幢廠房的地基工程后,億多科技由于缺少資金導致工程停工。2006年11月,億多科技與浙江廣宏簽署結(jié)算協(xié)議,后者退場。
此后,億多科技決定先行開工建設1#和3#廠房。這時,本案最重要的角色登場———根據(jù)億多科技提供的材料,“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城建)有意競標。在提供了競標書后于2006年11月30日向億多科技致函承諾,如果項目部在工程建設中出現(xiàn)資金不足,中城建同意下?lián)?00萬元建設資金,以保證該工程順利進行。在這種情況下,12月6日,億多科技向“中城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并隨后簽訂土建工程合同。
就是這份合同,在4年后的官司中曝光了引發(fā)爛尾工程形成的真相,人們蹊蹺地發(fā)現(xiàn),億多科技與中城建居然各持一份合同價款相差500多萬元的“雌雄合同”,并且都經(jīng)過蚌埠市建筑管理部門的備案。
億多科技持有的合同中價款采用固定價格方式確定,共計940萬元,而中城建后來在打官司時拿出的合同,價款為固定價加設計變更,共計1480萬元。同一份合同,價款卻相差了540萬元!
據(jù)記者調(diào)查,盡管兩份合同的約價不同,但付款前提卻一樣,即中城建必須每月25日向億多科技匯報已經(jīng)完成的工作量,億多科技據(jù)其工作量再支付5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并交付后一周內(nèi)付至70%,剩余30%在竣工驗收后第12個月內(nèi)付清。
記者注意到,雙方訴諸法院前,在來往的公文中,億多科技關于工程總價格的描述一直都是940萬元;并沒有見到中城建對此提出異議的內(nèi)容;尤為重要的是,在來自蚌埠警方的原始筆錄中,中城建負責人王寶元親口確認工程總造價為940萬元。
為何會出現(xiàn)總價款不同的兩份合同?這無疑是此案的爭議焦點。為此,本刊記者采訪了中城建負責人王寶元。王寶元承認確實存在兩份合同,他坦言這兩份合同其實是“陰陽合同”,當初中城建為了中標,與億多科技商議故意做了一份940萬元低價的競標書,以取得競標優(yōu)勢擠掉其他競標單位,但是如果按照這個價格,施工單位肯定虧本,實際上雙方執(zhí)行的是一份1480萬元的合同!皟|多科技股權重組后,在與中城建的往來公文中為何沒有對940萬元提出異議?”記者問。王寶元解釋,億多科技股權重組后,并未告知施工方,施工方對發(fā)函單位身份有疑義,因此對公函只簽收不作具體回應。
2006年12月20日中城建王寶元項目部開工后,億多科技陸續(xù)支付了393萬元工程款。按照億多科技的介紹,中城建并沒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完成工程;而中城建給出的理由是,億多科技支付的工程款未達到已完成工程量的50%。王寶元向本刊記者解釋,億多科技原總經(jīng)理程飛曾在2008年1月4日簽字承認“由于資金原因,造成誤工情況屬實”。
“中城建并未提供任何證據(jù)證明其按照合同約定匯報每月完成的工作量! 孫瀟喆律師反駁,“2010年,雙方鬧上法庭后,王寶元突然拿出了多份億多科技事先毫不知曉的所謂證據(jù)材料,其中就有程飛承認誤工屬實的簽字材料。程飛在億多科技股權重組后已經(jīng)離職,我們對他的簽字存有疑義,申請了司法鑒定。我們懷疑有幕后交易的倒簽的可能!”
根據(jù)雙方提供的材料以及相關人員敘述,工程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完工是既定的事實,億多科技在股權重組前資金缺乏也是事實,但是資金缺乏與工程延誤之間的違約責任關聯(lián)有待進一步辨別。不過,可以確定的事實是,億多科技由于資金短缺難以繼續(xù)投資,如何收拾這個聲勢造得很大的爛攤子,一度成為蚌埠市政府的難題。
當時正在籌備上市的昊方機電與億多科技園僅一墻之隔,董事長杜朝暉介紹,王寶元主動找到他,期望能夠由昊方機電收購億多科技,如此,昊方機電可以擴大規(guī)模便于發(fā)展,而王寶元也可以就此“解套”。但是,記者在采訪中,王寶元現(xiàn)在有相反的解釋。不過,既定的事實是,在蚌埠高新區(qū)管委會和昊方公司的推動下,蚌埠市另一家公司炅泰機械先于2008年3月18日與億多科技原股東簽署《股權轉(zhuǎn)讓協(xié)議》,收購了億多科技原股東的全部股權,并于當日完成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xù)。第二日,昊方機電與億多科技、炅泰機械簽署合作協(xié)議,約定昊方機電預付1100萬元,協(xié)助炅泰機械完成對億多科技的收購,而億多科技建成后的1#和3#廠房出租給昊方機電,且億多科技將來建設的其他廠房,昊方機電有優(yōu)先承租權。
“我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才接手了這個爛尾工程的。”杜朝暉認為,如此昊方、億多、中城建以及當?shù)卣蓴[脫困境,實現(xiàn)多贏。
“新億多”:拒絕施工,爛尾工程依然擱淺
據(jù)億多科技財務表明,在股權轉(zhuǎn)讓協(xié)議簽署后,新億多公司又支付了中城建王寶元項目部330萬元工程款。但中城建仍然拒絕施工。王寶元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承認收到過新億多公司的330萬元工程款。但他將此理解為,其中有一部分是老億多公司拖欠工程款給他造成的停工損失補償。
經(jīng)本刊調(diào)查,并綜合雙方說法,中城建拒絕施工實際是由施工內(nèi)容變更開始的。由于昊方機電與億多科技原先規(guī)劃的電子產(chǎn)品生產(chǎn)環(huán)境對地坪的需求不同,昊方機電提出要對工程原設計的環(huán)氧樹脂地坪進行局部的變更。但變更設計就意味著價格要重新調(diào)整。杜朝暉的說法是,王寶元報價過高,“并提出無理要求,譬如要承包1#和3#車間以外的其他工程,要求賠償原億多拖欠工程款造成的損失,以及自然災害等。得不到滿足后撤走工人!
而王寶元的說法是,他的報價已經(jīng)很低,但“杜朝暉并沒有與我們繼續(xù)合作的意思,新的方案不給我們,人也見不著,我們怎么施工?”
孰是孰非,雙方均為口頭之詞,且說法截然不同。糾紛由此發(fā)生,工程擱淺直至今日。杜朝暉認為,億多科技前后累計支付723萬元工程款,占總價(940萬元)的76%,超出約定的50%,盡管雙方各執(zhí)一詞,但合同當時事實仍在履行期,王寶元沒有理由停工。
億多科技為此多次向中城建發(fā)公函督促施工,并將問題反映至蚌埠市、區(qū)政府。之后,雙方多次在蚌埠市政府部門的協(xié)調(diào)下協(xié)商,但均無結(jié)果。2008年6月27日,蚌埠市高新區(qū)管委會發(fā)文要求億多科技、中城建盡快完成工程。但億多科技反映,中城建對這個要求置之不理,且非法拘禁億多科技員工,并用電焊和水泥封堵工地所有出入口,禁止任何億多科技人員進入工地。王寶元也向記者介紹,表示遭到億多科技的暴力清場,并導致自己受傷。
從蚌埠警方的材料中,本刊記者看到,雙方都曾為多次引發(fā)的糾紛報案,但警方并未立案,只是督促雙方遵紀守法,通過合法渠道妥善解決問題。
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確認了一份蚌埠市副市長出面召集的協(xié)調(diào)會紀要證據(jù)的真實性。這個協(xié)調(diào)會于2008年7月17日召集,證明在政府相關部門協(xié)調(diào)下,億多科技、炅泰機械為解決問題作出很大讓步,雙方最終同意由政府推薦一家審價機構對已完成工程量審價,雙方按照審價結(jié)果結(jié)清工程款,但事后“原告(中城建)違約”。
杜朝暉反映,“我曾主動提出可以再給王寶元400萬元,但協(xié)調(diào)會后半個小時,王寶元就推翻了方案。”而王寶元對本刊記者解釋是,杜朝暉的“開價”是近500萬元,但協(xié)調(diào)會后,杜朝暉拒絕支付。
雙方又一次地各執(zhí)一詞。2010年8月6日,億多科技正式向中城建發(fā)出解除函,以中城建遲遲無法完工、多次催告仍未履行合同為由,函告解除工程合同。
連環(huán)訴訟,億多科技敗訴
為挽回投資損失,2010年8月7日,昊方機電起訴億多科技、炅泰機械賠付租賃合同損失487萬元,后勝訴獲賠216萬元。2010年9月1日,億多科技依據(jù)當初與中城建簽署的施工合同規(guī)定,向蚌埠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要求中城建賠償損失1098萬元,仲裁委員會受理后,中城建突然拋出了一份雙方簽署于2007年6月的“補充協(xié)議”。根據(jù)這份協(xié)議,雙方發(fā)生糾紛,應向法院(而不是‘仲裁委’)提起訴訟。因此,事先對這份“補充協(xié)議”一無所知的億多科技不得不撤回仲裁申請。孫瀟喆律師對此不解:“又是一份我們從不知曉的協(xié)議!聯(lián)想到陰陽合同,中城建還有多少這樣的協(xié)議?”
在億多科技撤回仲裁申請之時,中城建已隨即向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億多科技支付各項損失1696萬元,并要求炅泰機械和昊方機電承擔連帶責任。昊方機電申請法院駁回中城建對其的訴訟,認為中城建的目的在于干擾昊方機電的正常上市。
杜朝暉苦不堪言,“對方就是抓住昊方要上市的機會進行裹挾、惡搞!目的就是借機要挾,認為我會置股東和公司利益于不顧而破財息訟!他們甚至給昊方的投資方打電話進行惡意誣告、誹謗,嚴重影響了昊方機電上市的進程!2011年5月,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中城建對昊方機電的起訴,后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維持了這個裁定。
接下來,便是中城建與億多科技、炅泰機械之間曠日持久的訴訟。在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書中,記者看到,法院認定雙方各自提交的于同日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除價款以及工程范圍不同外,其他內(nèi)容基本一致。雙方約定的合同內(nèi)容應為合法有效!
有法律學者認為,“價款以及工程范圍不同”,恰恰是最為關鍵的不同。孫瀟喆律師透露:“每到訴訟進行到關鍵的時候,王寶元就變戲法似地拋一份對我們不利且我們事先毫不知曉的所謂證據(jù)來,并且都是程飛這個老億多的總經(jīng)理簽字的,但離職后的程飛卻人間蒸發(fā)了,如何證明這些證據(jù)的真實性?”更令人不解的是,王寶元所持的價款1480萬元的施工合同的備案時間,恰恰是政府的“非工作日”。“怎么可能在政府的非工作日完成備案?這樣一而再、再而三的蹊蹺事,該怎么解釋?”
法院認為由于兩份合同在價款上存在差異,應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算工程價款。根據(jù)安徽人和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咨詢報告書》,中城建實際完成工程量近940萬元,其中在新億多科技支付330萬元工程款后完成50萬元。
由此法院倒推算,中城建在老億多科技其間完成土建工程量為890萬元,照此邏輯,當時億多科技實際支付工程款393萬元,并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50%。“億多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證據(jù)證實原告系惡意停工,故其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敝链耍粚徟袥Q億多科技支付中城建包括未付工程款、預期利潤、違約金等在內(nèi)共計680余萬元。
爭議焦點:誰先違約
這份判決引起巨大爭議的核心便是“誰先違約”。孫瀟喆律師認為,法院對中城建提供的多份爭議合同、協(xié)議未提供令人信服的真?zhèn)舞b定。
孫律師認為,在兩份合同存在爭議的情況下,法院采取以實際完成量計算工程款的做法是可以理解與接受的。但是審價機構在計算方式以及采取的標準等方面存在嚴重偏差,導致審價結(jié)論嚴重超出實際。王寶元對審價也提出異議,他向本刊反映,認為至少少算了他100多萬元的利益,其中鋼材就少算了100多噸。
“法院判定我們輸,是基于所謂的老億多期間存在違約行為。但合同約定,老億多付款的前提,是以中城建的當月完成工作量為依據(jù),但中城建并沒有按照約定每月25日申報工程進度,這是關鍵!我們既然無法知道工程的造價,那就無法按價付款。這是常識。所以,即便有違約嫌疑,責任也不在我們!
王寶元強調(diào),對施工單位而言,不存在“老億多”、“新億多”之說,責任主體沒變,就是“億多”。對此,孫瀟喆律師認為,“法理上,既然承認新億多繼承了老億多。那么,事實上,新億多支付330萬元工程款后,總支付款已達723萬元,即便按照王寶元提供的那份‘1480萬元’的‘魔幻合同’,也超出了50%。王寶元沒有理由在2008年4月收到330萬元工程款后繼續(xù)停工,法院更不能以簡單的倒算法判定老億多期間存在違約行為!
“王寶元構成根本違約,并給我設置了多重陷阱。”杜朝暉認為,一審法院無視億多科技園項目糾紛的歷史淵源,在事實與證據(jù)上又采取選擇性失明!巴鯇氃幸粋親戚在安徽省某重要部門擔任要職,給蚌埠市相關領導均打過電話,我不知道這是否與判決有關聯(lián)?!”
王寶元在接受本刊采訪時承認有這樣一個親戚,但否認曾幫助打過招呼,并訴苦認為他才是受害方,至今仍拖欠100多萬元的農(nóng)民工工資。但是,杜朝暉認為,王寶元在以所謂的拖欠農(nóng)民工工資為要挾,“在目前的施工糾紛中,普遍存在以這個理由為伎倆裹挾輿論給行政、司法施壓的情況!薄2008年之后中城建實際施工量不過50萬元,億多公司支付了330萬元,何來拖欠農(nóng)民工工資之說?”
對于一審判決,王寶元認為基本公正,但他認為仍有90多萬元利益的主張沒有得到支持。雙方目前均已上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這樣的事件已使得有投資意向的企業(yè)家們對蚌埠的投資環(huán)境產(chǎn)生嚴重動搖。我不知道,在這件是非一看就明白的糾紛中,法院究竟要給投資者釋放怎樣的信號。”杜朝暉抱怨,“政府當初做了我多少動員工作!早知如此,就不應幫助政府接手這個爛尾工程!”
億多科技園:億級“航母”觸礁
至少在2005年,對安徽省蚌埠市這樣一個渴求迅速崛起的城市而言,總投資10個億的“億多科技園”項目著實令人關注。其計劃生產(chǎn)的數(shù)字液晶可顯示終端產(chǎn)品、光電子產(chǎn)品和汽車電子產(chǎn)品的年銷售收入將達10億美元,被媒體追捧為安徽信息產(chǎn)業(yè)又一億級“航母”?烧l會料到,這艘“航母”會突然觸礁呢?
事實上,預計投資3.8億元的“億多科技園”一期工程,自2005年開工建設以來就命運多舛。在“億多科技園”奠基建設不久,投資方“寧波屹東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就因資金短缺,導致工程建設擱淺,并一度引發(fā)農(nóng)民工集體討薪事件。為保障項目建設,在當?shù)卣膮f(xié)調(diào)、引導下,蚌埠市炅泰機械科技有限公司、昊方機電先后參與股權重組,并成為新的投資主體。但是,由于原投資方與施工單位之間發(fā)生的施工合同糾紛,施工單位拒絕施工,昊方機電也被裹挾、纏訟其中,無法邁進資本市場之門。
為解決糾紛,蚌埠市政府多個部門曾屢次主持協(xié)調(diào),然而均無果而終,爭議各方最終鬧上法庭。2012年8月17日,經(jīng)過四次開庭審理后,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然而,法院的判決卻引發(fā)了巨大的爭議。原被告雙方均不服判決,并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孰是孰非自有最終裁定。然而,這起官司的負面效應已經(jīng)顯現(xiàn),一方面,本可造福地方的重點工程已觸礁沉沒,導致億多科技園成為爛尾工程,另一方面,了解此案原委、淵源的投資者們呼吁,在蚌埠投資如何保障自身權益,使“畏途”變“通途”!
一次本可以提振當?shù)亟?jīng)濟的重大投資,卻換來投資方、施工方、主政方的“三敗俱傷”,無疑是應該列入重大教案的!航母觸礁,能否再次遠航?輿論將拭目以待。我們期待著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判決能理清此案中的吊詭與蹊蹺,還投資者一個良好發(fā)展的投資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