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媒體報道,國務院調查組認定,上;馂墓こ檀嬖谶`法分包現(xiàn)象。人們不禁要問:上海“11.15”火災會不會把國人燒醒,能否把建設市場里那些貪臟枉法、黑幕交易徹底燒毀!非法分包,層層轉包,圍標串標,一片混亂——這就是當前我國建設市場的真實寫照!晚楓的博客早就指出了這個問題,F(xiàn)在的建設市場,看似公平公正,遵守程序,其實幾乎全是圍標串標,黑暗交易。就如“皇帝的新衣”,大家都心照不宣,明知不堪入目,卻是一派贊許——因為,他們都從中各得其所。對于這些混亂現(xiàn)象,我們的建設主管部門管了嗎?難道不應該追究這些官僚們的責任嗎?!50多條鮮活的人命能否換來建設市場的清明?能否感動那些從北京到地方的建設部門及相關行業(yè)官僚們的些許良知?人們期待著,國人期待著!
上海火災樓存違法分包應亡羊補牢!
11月15日在上海某高層大廈發(fā)生的特大火災事故,又給我們敲響了警鐘。上上下下又做出部署,落實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制,事故調查處理認真落實“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只是教訓太慘痛,亡羊補牢的成分太多,查得再清,處理的再嚴,整改的再有效,也不能對發(fā)生的事故說不啊。
但是只有在血的教訓面前,曾無知、漠視的人們才會驚醒,有著真切的體會才會對癥下藥。不要隨著時間的流逝,又恢復從前,好了傷疤忘了痛哦。
反思之一:
應該說在建筑業(yè),關于消防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制度和措施都很健全,在建設程序執(zhí)行方面也比較到位,只是在某些環(huán)節(jié)上還存在疏于形式,執(zhí)行不落地。比喻電焊工等特殊工種從業(yè)都有嚴格的規(guī)定,但是企業(yè)在執(zhí)行上打折扣,說和做各一套。而我們的監(jiān)管體系又執(zhí)法不嚴,查處不力。尤其對建筑方面的分包,不少總包沒有自己的專業(yè)隊伍,僅收取點管理費掛名而已,就進行分包。而分包單位良莠不齊,有的甚至再分包,人員也是東拼西湊,更談不上管理。最好趁此事件嚴查嚴辦,對施工單位嚴格市場的準入門檻,杜絕非法分包或掛靠。這里沒提招投標,是因為非國有企業(yè)可以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自主招標或委托代理招標,所以更沒得說,還是從源頭上杜絕吧。
反思之二:
在房屋驗收交付前,消防設施可謂齊全。但是在交付后,管理跟不上。人們對此認識也不夠,缺乏防范意識。個別人對公共設施以為是唐僧肉,肆意掠奪。譬如對樓梯間內的滅火器、消防箱內的水帶等,掠為私有。致使這些設施形同虛設,在災難來臨時,成了聾子的耳朵——擺設。個人認為:這方面隨著物業(yè)管理的規(guī)范和健全,房屋交接后公共設施應一并交于物業(yè)管理,物業(yè)應設置專(兼)職消防人員,對小區(qū)內的公共消防設施必須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并組織演練,確保人人都有消防和逃生意識。
災難的來臨決不是偶然的,這透射出我們管理中的一些漏洞,希望這一把火,燒疼了我們。立即行動起來,嚴查落實,始終如一的加強事前控制,防患于未然吧。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