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佛山市人民檢察院對外發(fā)布 《2012年度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綜合報告》 (下稱 “《報告》”),對佛山去年度職務犯罪發(fā)生情況、發(fā)展趨勢等進行綜合分析。其中,工程建設、國土資源、醫(yī)療等領域仍是職務犯罪多發(fā)區(qū)域,最引人關注的是,在江肇高速公路系列案里, 24.3公里的建設區(qū)間,就有30名干部因此被立案查辦。
在這個事件中,我們要有三問:一是在工程建設中是否按相關規(guī)定招投標了,如果是為什么會有這樣多的官員摻雜的其中,難道這些官員都不明白一些政府的工程不允許官員參與嗎?二是在這24.3公里的高速路中出現這樣多的貪腐官員,這條路的合格率又是多少,相關官員的層層剝皮,高速路會不會是豆腐渣工程呢?三是這樣多的官員貪污,這些官員應該是凝聚成合力了,想方設法地搜刮政府的資金,在這條路上政府應該投資很多,應該與其他路段所花資金相差很大,相關監(jiān)管部門就沒發(fā)現嗎?這錢全沒了,路卻修了很少,沒懷疑嗎?監(jiān)管部門又是如何失職的?

窩串案成主流占立案總數84.4%
《報告》分析,從查處案件情況看,工程建設、國土資源、司法、醫(yī)療、教育等仍然是佛山職務犯罪多發(fā)的重點領域和行業(yè)。窩串案成為貪腐主流,占立案總數的84.4%。如江肇高速公路系統(tǒng)案中,從征地開始,就推倒了官場的多米諾骨牌。在2010年至2012年案件查辦期間,共立案查辦職務犯罪案件25宗30人。江肇高速高明段短短24.3公里的建設區(qū)間, 30人被立案查辦,平均1公里倒下逾1名干部。涉嫌貪污或收受賄賂的涉及高明區(qū)公路、市政、交通、國土城建和水務等要害部門。
24公里高速撂倒30名干部警醒誰?
不到一公里就有一名干部被撂倒,江肇高速可說是腐敗“重災區(qū)”的“樣板”了,這也凸顯了征地拆遷等重大工程項目建設中的監(jiān)管難問題。
報道稱,江肇高速系列腐敗案浮出水面,緣自于村居委干部涉嫌貪污。2010年初,因涉嫌多報征地拆遷補償金,佛山市高明區(qū)楊和鎮(zhèn)對川居委會下屬有數位村干部率先被查處,接著又牽出了鎮(zhèn)、區(qū)國土城建和水務局的相關領導人員,幾乎是無一部門幸免。短短的20多公里高速路,竟然推倒了高明官場的多米諾骨牌,眾多干部置黨紀國法于不顧,瘋狂謀取私利。腐敗人數之多、牽涉面之廣確實令人震驚,也引人警思。
說到政府部門官員腐敗很是讓我們廣大群眾痛心,他們在黨和政府內工作應該是文化高,受到的思想教育也應該很多,同時他們能在政府部門任職也是經過組織部門選拔出來的精英,但是沒有想到很多政府的官員,在某些時候所表現出來的貪欲現象讓我們驚訝,更讓我們是觸目驚心。真沒有想到經過黨和政府培養(yǎng)的某些黨員干部還不能擺脫一個利字,在某些工程上面為了個人的利益大肆貪腐,掠奪國家資產,讓貪污腐敗現象屢屢發(fā)生,讓官員不官,讓黨和政府的形象不在,更讓我們廣大群眾對政府的官員充滿了失望。在上述新聞中江肇高速公路系列案里,24.3公里的建設區(qū)間,就有30名干部因此被立案查辦,平均不到一公里就有一名官員下馬。政府官員在國家工程中出現這樣嚴重的貪腐現象,這不得不讓我們群眾問一聲,在國家其他工程建設中,還有多少官員在腐敗,還有多少官員要被拉下馬!
在這個事件中,我們要有三問:一是在工程建設中是否按相關規(guī)定招投標了,如果是為什么會有這樣多的官員摻雜的其中,難道這些官員都不明白一些政府的工程不允許官員參與嗎?二是在這24.3公里的高速路中出現這樣多的貪腐官員,這條路的合格率又是多少,相關官員的層層剝皮,高速路會不會是豆腐渣工程呢?三是這樣多的官員貪污,這些官員應該是凝聚成合力了,想方設法地搜刮政府的資金,在這條路上政府應該投資很多,應該與其他路段所花資金相差很大,相關監(jiān)管部門就沒發(fā)現嗎?這錢全沒了,路卻修了很少,沒懷疑嗎?監(jiān)管部門又是如何失職的?三條詰問,請給群眾一人合理的解釋。一條短短24.3公里的高速路卻倒下30個官員,高速路真是坑人路!
既然這條高速路上讓這樣多的官員倒下了,這也會讓我們廣大群眾會產生更多的疑問,在那個地區(qū)國家建設的其他工程會不會還有很多官員腐敗的現象沒被發(fā)現呢?是不是對該地區(qū)的其他工程項目當地的執(zhí)法部門也要深挖一下,也應該有很多的大魚被釣上來吧?這只能是一個問號了。還有對于這個現象也應該引起我們其他一些地區(qū)政府部門的重視,這個現象看似是一個偶然的現象,但是也許在很多偶然之中存在著好多必然,而這些必然正是我們政府部門應該注意的問題,如何做到官員在某些工作當中清廉,如何讓官員維護黨和政府的形象更應該讓政府思考很多。
首先,這是對監(jiān)督職能部門敲響了監(jiān)管警鐘。隨著經濟的發(fā)展,各地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相繼實施,征地、拆遷、補償等工作隨即展開。而由于監(jiān)管機制的滯后和不完善,拆遷補償往往少數人說了算,盡管審核環(huán)節(jié)繁多,但大都是“和尚的梳子——擺設”,這就為少數人暗箱操作提供了可能,下至村組干部,上至國土、規(guī)劃部門官員,人人爭相瘋吃拆遷補償“唐僧肉”。
顯然,24公里高速撂倒30名干部,這不僅是數字上的可怕,更暴露出了監(jiān)管機制上的巨大“黑洞”。大權大貪,小權小貪,整個征地拆遷鏈條上爬滿了貪吃的“蛀蟲”。因而,如果監(jiān)督職能部門不將監(jiān)督的視角延伸到項目建設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盯緊、盯牢、盯死權力運行,腐敗就會趁虛而入。沒有監(jiān)督的權力必然會導致腐敗。
其次,這是對權力官員敲響了“醒腦”鐘。雖然這起腐敗窩案東事發(fā)緣自于村干部,帶有偶然性,但最終拔出蘿卜帶出泥,挖出了包括高明區(qū)公路局局長、副局長等一大批權力官員。這就是說,在金錢美色面前,官員不能心存僥幸,更不可抱“世風如此”、“人家貪得我也貪”的投機心理!笆帜,伸手必被捉”,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尤其是在“老虎、蒼蠅都要打”的現實語境下,官員理當心存恐懼,不義之財不可貪,非份之想不可有。淡泊名利、清正廉明,這是官員的本份。
江肇高速公路系列腐敗窩案再次說明了將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緊迫性。只有牽住了權力的“牛鼻子”,24公里高速撂倒30名干部的“幽默悲劇”才不會重演。希望這個事件只是一個個別現象,而在這個事件中更希望政府部門能夠真正加強對官員的約束,加強對官員的思想教育,真正讓官員自清、自廉、自律,同時加大對官員工作的監(jiān)管力度,讓這樣傷政傷民的事件不再發(fā)生。如果相關地方政府部門或者其他地方的政府部門還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到時候倒下的不僅僅是官員個人,更是我們的黨,我們的政府和我們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