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建筑施工承插型支模架安全技術規(guī)程》擬將以下條文設制為強制性條文:
4.1.2 架體應為獨立的受力結構,除與既有建筑結構拉結外,嚴禁與腳手架、防護設施、施工機械等臨時結構相連。
條文說明:在施工過程中,腳手架、防護設施、施工機械等臨時結構很容易因自身所受荷載或外力作用產生變形或移動,如將支模架的架體與之進行連接,架體也會隨之產生變形或移動,致使架體構件受力狀態(tài)發(fā)生變化,存在安全隱患,甚至會導致生存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因此支模架架體只能與既有建筑結構進行拉結。(《 建筑施工臨時支撐結構技術規(guī)范》JGJ300-2013第7.1.1條為強條規(guī)定)
7.1.1 支模架的搭設高度不得超過8m。
條文說明:本條規(guī)定了承插型支模架搭設的最大高度為8m,旨在保證支模架的使用安全。承插型支模架的立桿接長形式為套管連接,套管與立桿之間存在間隙,如果支模架高度過高,接長次數(shù)勢必增加,間隙也會累積增大,造成架體上下立桿軸線偏斜過大,不能保證立桿處于軸心受力狀態(tài),致使架體的整體穩(wěn)定性降低,存在安全隱患,甚至會導致支模架垮塌事故。
9.0.1 支撐結構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不得超過設計允許荷載。
條文說明:本條旨在防止支撐結構因承受超過設計的荷載而影響支撐結構安全。當模板支撐結構實際承受荷載超過設計規(guī)定時,會造成安全隱患,甚至會導致支撐結構垮塌事故的發(fā)生。(《 建筑施工臨時支撐結構技術規(guī)范》JGJ300-2013第7.7.1條為強條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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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6日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