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發(fā)布2017版定額施工機械和儀器儀表臺班基價的通知 閩建價[2017]45號
各設區(qū)市造價站、綜合實驗區(qū)造價站,各有關單位: 為了規(guī)范計價行為,統(tǒng)一施工機械和儀器儀表臺班單價口徑,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匯總編制了2017版定額施工機械和儀器儀表臺班基價(以下簡稱“本單價”),現(xiàn)予發(fā)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單價適用于《福建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預算定額》(FJYD-101-2017)、《福建省構筑物工程預算定額》(FJYD-102-2017)、《福建省裝配式建筑工程預算定額》(FJYD-103-2017)、《福建省通用安裝工程預算定額》(FJYD-301-2017~FJYD-31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預算定額》(FJYD-401-2017~FJYD-409-2017)、《省園林綠化工程預算定額》(FJYD-501-2017)。 二、本單價按照建標[2015]34號發(fā)布的《施工機械臺班費用編制規(guī)則》和《建設工程施工儀器儀表臺班費用編制規(guī)則》規(guī)定編制。 三、本單價分別列出含增值稅臺班單價和不含增值稅臺班單價。2017版定額中的臺班單價與本單價不同的,按本單價予以調整。 四、塔吊、施工電梯按使用費計算的,其租賃單價按照機械設備租賃綜合價格確定。 附件: 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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