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漢陰縣國土資源局在新辦公樓建設、使用上確實存在立項、報建審批把關不嚴、違反規(guī)定變更設計以及面積嚴重超標的問題。
針對媒體先前報道的“貧困縣漢陰耗資千萬元為36人建豪華辦公樓”一事,安康市政府已責成漢陰縣政府核定縣國土局辦公使用面積和房間數(shù),剩余房屋交由縣上統(tǒng)一調劑使用。
媒體報道的辦公樓工程是以漢陰縣國土資源教育培訓中心名義申請立項,但用地批準書、規(guī)劃許可證、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項目選址意見書、施工許可證等卻是以綜合辦公樓名義辦理,另外,由于工程中未經審批審計的設計變更,工程造價超標400多萬元;漢陰縣眼下正按安康市政府相關處理意見和要求,加快對縣國土局綜合辦公樓工程進行審計;確定縣國土局綜合辦公樓剩余用房調劑給縣土地統(tǒng)征中心、城關鎮(zhèn)國土所、縣拆遷辦等3個單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