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價發(fā)〔2010〕42號
有關市、州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你們關于2009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人工費調(diào)整的請示收悉。根據(jù)2009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川建造價發(fā)[2008]453號)及《關于印發(fā)2009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人工費調(diào)整系數(shù)公式的通知》(川建價發(fā)[2009]11號)的要求,現(xiàn)批準成都市等17個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人工費調(diào)整幅度及計日工人工單價(見附件)。
此次批準的人工費調(diào)整幅度和計日工人工單價從2011年1月1日起與2009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配套執(zhí)行。人工費調(diào)整的計算基礎是定額人工費,調(diào)整的人工費不作為計取其他費用的基礎(稅金除外)。
附件:
二Ο一Ο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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